面交筆電後第三天才反應喇吧有問題 要求我處理不然就提告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1030 次瀏覽您好 我有在網拍出售一台筆電,ㄧ切功能都正常,有買家聯絡我面交,該買家沒有在該網站下訂,而是約定好面交沒問題再當場付款,面交當天買家也確認了20分鐘沒問題後付款,三天後卻與我聯繫說喇吧有破音,說我隱瞞問題要求我處理不然就要提告,我有詢問他是哪邊喇吧破音,他回說不知道,聲音這麼難聽分不出來,這不是該筆電廠牌該有的音質。他如果要提告的話應該是以民法365條要求解除契約或是退還部分金額,請問我能主張音質每個人的標準都不同,無法當做瑕疵或以民法356條主張喇吧是面交當場能檢查出的問題,買家自己怠於檢查代表他承認商品是沒問題的,而無法給予任何協助嗎?喇吧三天才有問題,他應該也要提出證明我給他商品的當下就是有問題的。請問我這樣理解並引用法條有任何錯誤或不恰當的地方嗎?麻煩替我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