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交付朋友匯款但朋友未將錢匯入債權人帳戶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66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借款人因有事情,所以給朋友1000元 請朋友去郵局做無摺存款,事後朋友說 明細弄丟了蒙混過去,經債權人數日後查存摺才發覺不對勁(存簿上沒看到借款人使用無摺存款匯款過來)而向借款人告知此事。

問題:想問的是 1.存簿的紀錄與借款人有交付給朋友一千元的情況下當成證據,是否就能揪出他朋友並對他提詐欺跟竊盜 2.如果不能,還會需要哪些證據才得以對他朋友提告或有權拿回這筆錢
0a8a6417用戶 發表於 2021/03/17 21:0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8 08:22
    回覆諮詢(19804)、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您的情況屬於民事債務糾紛,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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