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4個月,自行協商都沒用,如何請求搬離返還所欠租金

其他 民事侵權 1259 次瀏覽
房客自簽約開始,不管押金沒給或房租都拖延,迄今以長達一年多總數共欠4個多月租金也沒履行繳押金,期間已經商討不下10次但都是嘴上說說一樣不履行....本在賴對方有打如2/28未處理願讓房東自行清理物品,但還是賴這不走,請問該怎辦
1d075e2f用戶 發表於 2021/03/18 10:16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8 10:30
    回覆諮詢(19863)、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後,向法院提出民事遷讓房屋及返還不當得利費用訴訟,使對方搬離。如需協助,建議加LINE諮詢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8 10:31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所述情形應先通知終止租約,再向法院起訴請求遷讓房屋,並請求搬離前積欠的租金。
    
    
                         
  • 1d075e2f用戶
    發表於 2021/03/18 10:36
    那在請問,如果以賴訊息通知終止租約,對方已讀,是否等同存證信函效力?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