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生母過世,20年後收到銀行催繳債務,請問是否能拋棄。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1781 次瀏覽事實經過: 1.2020年底,我購買了一輛新機車,2021年初我接到法院傳票,告知我母親過世前有與銀行借貸一筆費用,因未辦理拋棄繼承,需協助歸還債務。 2.我母親約20年前過世,當時年幼僅5歲,並對法律毫無相關概念及任何需作業的告知,對於當時是否繼承相關財產也一無所知。 3.我原父母離異時,監護權歸與母親,但母親過世後由父親協助照料,且父親另有再婚。 4.目前銀行向法院申請直接扣薪,但因認為此筆費用從前未得知,且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來說,是非常大筆的費用,無法負荷。 問題: 1.針對法院寄來的傳票通知,可以如何應對? 2.對於20年前直系血親所遺留的債務,是否需20年後由我個人負責;但我並未獲得任何一筆母親的財產。 3.拋棄繼承權是否現在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