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生母過世,20年後收到銀行催繳債務,請問是否能拋棄。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149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2020年底,我購買了一輛新機車,2021年初我接到法院傳票,告知我母親過世前有與銀行借貸一筆費用,因未辦理拋棄繼承,需協助歸還債務。
2.我母親約20年前過世,當時年幼僅5歲,並對法律毫無相關概念及任何需作業的告知,對於當時是否繼承相關財產也一無所知。
3.我原父母離異時,監護權歸與母親,但母親過世後由父親協助照料,且父親另有再婚。
4.目前銀行向法院申請直接扣薪,但因認為此筆費用從前未得知,且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來說,是非常大筆的費用,無法負荷。
問題:
1.針對法院寄來的傳票通知,可以如何應對?
2.對於20年前直系血親所遺留的債務,是否需20年後由我個人負責;但我並未獲得任何一筆母親的財產。
3.拋棄繼承權是否現在適用。
36d838a7用戶 發表於 2021/03/18 10:29

2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3/18 10:37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您是繼承人,應對繼承債務連帶負責,且已逾期無法再拋棄繼承。但因繼承時未成年,可向法院主張以遺產範圍內負責清償即可,若債權已罹於時效,也可提出時效抗辯。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8 11:29
    回覆諮詢(19768)、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您可主張限定繼承只須就繼承到的遺產清償債務即可,且債權請求權時效為15年,您也可拒絕清償。建議提供法院通知與其他資料,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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