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我被逼簽字這樣離婚成立嗎?小孩監護權能爭取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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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之前我懷疑老公外遇在第一時間找老公問清楚但對方不理會(後來證明我的懷疑是對的),無奈之下找朋友商量(有男有女)我因想散心臨時決定回娘家一趟(外宿且父母不知情)女性朋友時間無法配合,便由男性朋友陪同,在這期間我們並未發生任何事情。
我老公藉此事掩蓋他外遇的事,逼我簽他們自己擬的離婚協議書(並未辦理)內容是小孩監護權歸他,我僅有探視權。如果不簽馬上搬走,小孩再也見不到,簽了就可繼續留下照顧小孩。我簽了之後他便更加不避諱的跟外遇對象出遊且向朋友介紹是新女友,並向我強調是我簽字後才正式在一起的。
小孩都是我在照顧,晚上我婆婆會幫忙帶,而我婆婆對於孩子介入很多,要求我完全照她的方法做,但我認為有些對我孩子不適合沒有照著做,她便認為我沒有把小孩顧好,但孩子個性我了解,才會沒有照著做,他們也講明了小孩若判給男方我再也別想見到小孩……
問題:1.我有他們玩手遊對話的錄音,有寶貝或愛你等內容、他們倆單獨合照、簡訊對話內容跟目擊他們一起出去的友人,請問這些能當老公外遇的證據嗎?
2.被逼簽的離婚協議書具法律效力嗎?
3.小孩的監護權我能爭取的到嗎?
fb508ef0用戶 發表於 2019/09/23 15:16

3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9/23 15:32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您好:
    1.您所列證據,雖無法證明配偶有與他人合意性交,但或可做為主張此類曖昧言語以及互動已逾一般男女交際之分際,侵害婚姻的和諧,而構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進而依民法第1152條第2項聲請裁判離婚,進而請求贍養費等。
    2.須視您具體所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內容(如有違反公序良俗則該部分條款無效),以及簽署時當下之環境而定(有無脅迫等情事),無法一概而論。
    3.如您訴請離婚,未來仍有可能爭取孩子監護權,關鍵在於如何說服法院由您陪伴孩子可最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包含經濟狀況、平常與孩子的互動關係等等)。
    
    建議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面談,讓律師為您評估後續可能的起訴方向、主張範圍等,以維護您的權益。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9/23 16:39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離婚要登記才會生效,只簽協議書,在法律上不算消滅婚姻關係,
    但如不能證明符合法律上被脅迫的要件,協議書上記載的內容,可能會有一定法律效果,
    
    另,決定監護權歸屬的因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小孩的最佳利益,
    訴訟過程是浮動的,雙方都須隨時應變,
    訴訟勝負的關鍵在於正確適用法律及蒐證,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爭取監護與蒐證意見。
    另離婚還會牽涉到其他問題(例如扶養費、夫妻財產分配、損害賠償等等),建議您一併解決。
    
    建議您儘速諮詢律師,並將協議書提供律師檢視,以協助您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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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24 10:45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孩子的親權應交由父母哪方行使,法院的判斷標準是孩子的最佳利益。簡單來說,法院會透過社工的訪視、開庭等程序去綜合親職能力、經濟因素、環境、孩子意願等等去判斷把孩子交給誰照顧對孩子比較好。
    
    而依您所述,您有簽署離婚協議書但尚未辦理,此種情形下您的婚姻關係仍然是存續狀態。之後,只要一方不願配合前往戶政辦理的話,仍然是要走法院判決離婚的方式。只是協議書最好還是要證明當初您是遭脅迫簽署的,否則恐怕有某些程度會影響到法院的心證。
    
    另外,如您有婚姻關係中先生外遇的證據,除可作為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事由外,亦可依此請求您先生與外遇對象民事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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