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再婚想讓老婆扶養(收養)大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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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大兒子監護權在前夫
前夫在10年前再婚並再育有一女,這期間大兒子一直與前夫同住生活
現在前夫提出想讓現任老婆領養(扶養)大兒子
一定得我這生母同意嗎?
若大兒子被扶養後
1.我這生母在法律上權利會有什麼變更?
2.大兒子身份證後面母親的欄位還是我的名字嗎?
大兒子即將滿18歲
3.這部分若由大兒子自己提出,也一定要我這生母同意嗎?
2e8ce853用戶 發表於 2021/03/22 14:2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2 14:56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9)、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需要您的同意,收養後您在法律上與大兒子間的權利義務停止,母親的欄位會變更為前夫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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