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合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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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合約載明需每季配發盈餘及每月提供財報,然開業一年,無分配任何盈餘及揭露財報
問題:可否強制終止合夥,並依約拿盈餘賠償
70feb62b用戶 發表於 2019/09/24 16:51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4 16:5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考量終止合夥可從退夥或於符法定解散事由為之。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24 17:4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目前狀況倘若在不確定公司盈餘以及財產負債狀況下貿然退夥,恐怕後續可能產生更多問題,你可本於股東權利,請求目前經營者出具財務清冊以及相關帳冊,倘若帳目不符,再考慮提出股東盈餘分派訴訟,以及背信刑事訴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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