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會面調解庭為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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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向法院提出子女會面交往更改申請,相對人是孩子父親。孩子剛開始前婆婆照顧,後來生病由姑姑接手。目前孩子13歲11歲
1、開調解庭前有上親職課程,但出席人為長期照顧子女的姑姑,想請問這是什麼狀況?(父親在)
2、開調解庭,姑姑也能代為出席嗎?我該留意些什麼狀況呢?
謝謝
064e3a56用戶 發表於 2021/03/25 01:45

2 位律師回答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5 08:08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感謝律師回答
    1.親子課程姑姑出席是對方家人自行商討的結果。若你覺得這樣不妥,可以向法院反映。
    2.如果姑姑有獲得男方合法的授權,法律上是可以代理男方出席的。調解時應注意事項:主要是調解成立的時候,應該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調解不成的話,就進行後續的訴訟或非訟程序。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26 12:13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在調解階段第一應先確認姑姑是否有得到孩子父親委任出庭,如孩子父親有授權姑姑代為出庭調解應無不可。其次是您應對於會面交往準備具體的調解方案,以利雙方進行調解之磋商。
    
    
                         
  • 064e3a56用戶
    發表於 2021/03/26 21:55
    您好,訴狀上有寫上個人希望探視孩子的時間,請問您指的調解方案是這部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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