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計程車追蹤,肇事者不出面後續處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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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09/07 晚間十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立即報警且製作筆錄,現場並無被破壞。司機於事故時稱要載客酒測後先行離去凌晨才返警局製作筆錄,故筆錄兩人分開做。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車僅有強制險,肇事司機稱有全險但不肯給予保險公司聯絡資訊,經由我方保險公司查詢後對方肇事車並無無車險紀錄。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為塞車,我車停妥時後方計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故撞上我車後方,初判表顯示肇事司機未保持安全距離,我方肇事責任為0。
六、問題:
事故當下司機說有車子有保險且配合製作筆錄,但事後肇事司機不提供任何資訊及惡意失聯,投訴至該計程車車行以及車隊皆無積極作為,想請問後續走民事訴訟如對方不出席是否能扣押其營業車輛?以及修車過程中是否能申請其他費用,如通勤費等。
4e0d67e5用戶
發表於 2019/09/25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