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公司吿“著作權法” 認為我在職期間公開公司行銷資源於網路
智慧財產 著作權 1030 次瀏覽基本上公司對於我做的任何行銷方式都沒意見 但我在離開公司前有檢舉公司為按照比例幫勞工投保勞健保,也因為是非匿名,而讓公司對我有報復心理。
基本上公司對於我做的任何行銷方式都沒意見 但我在離開公司前有檢舉公司為按照比例幫勞工投保勞健保,也因為是非匿名,而讓公司對我有報復心理。
您好,您不能以公司提告是報復手段作為抗辯,且依照您的敘述似無違法著作權法。建議提供公司提告的細節,加Line諮詢將來開庭答辯策略,爭取不起訴處分。
您好 您好 您在職期間公開的東西,屬公司同意,應無違反著作權法之疑慮。但仍需視您公開之內容為何而定。
是否違反著作權法須經一定法律要件檢視, 建議您預約諮詢,將您工作及公司提告的具體內容提供與律師評析, 以為您尋求有利辯護空間,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經營遊戲店被訴販賣盜版光碟,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被前公司起訴侵害著作權,律師協助取得勝訴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合作團隊)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您好,原則上若公司有充分授權您得使用公司資源進行行銷,且就行銷方式無異議者,自難認得事後反悔主張您侵害公司著作權,惟然需視公司主張之具體內容為何,方能有進一步之分析;又著作權法有刑事責任及民事責任,若有必要,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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