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害事件閱覽資料申請疑問

稅務.行政訴訟 行政程序 57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經性平會調查,行為人性侵害屬實,因涉及身分改變,故校方發文給行為人,告知行為人可於二十日內提出書面陳述意見。為撰寫陳述意見書,行為人向校方申請資料閱覽。


問題一、是否有法條規定向校方申請資料閱覽時,應於收到申請後幾日內通知行為人?
問題二、閱覽之內容是否包含整份調查報告內容?
問題三、是否可拍攝與複印調查報告之內容?
08b94fd9用戶 發表於 2021/03/26 19:40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7 00:42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書寫陳述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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