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後贈與子女被借貸銀行追溯取消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15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外公在102過世後房子過戶給養女我阿姨,後來贈與給我跟他兒子並且約定我在成年後他兒子無條件要轉移給我,在今年3月我阿姨欠債的台新銀行起訴要取消在102年的阿姨贈與給我和他兒子。

問題:
1.因為我阿姨並不是脫產才贈與給我們,而是他是我外公唯一的養女,他是優先繼承權,但是整個家族的人包含我爺爺是決定要給我繼承的,所以當初才會用這樣子的方式贈與,請問這樣是否會構成銀行認為的脫產呢?
2.我該怎麼處理才能夠避免被取消贈與呢?
bbc4cd33用戶 發表於 2021/03/26 20:48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3/26 21:03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可以主張並非詐害債權,不是為了躲避銀行債務而進行贈與等作為抗辯。建議提供銀行的起訴狀加line諮詢後續如何答辯,委請律師書寫民事答辯狀向法院說明。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6 21:12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
    您可舉證當初辦理贈與,不是為了脫產,銀行轉帳撤銷贈與為無理由,進行答辯。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3/26 21:2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您所述,若外公生前確有債務,透過贈與無償轉移不動產,確實有被撤銷法律行為之可能,有無答辯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3/26 23:24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阿姨如果有債務在先,後來又將繼承的財產贈與他人,應該就會構成詐害債權行為,依法可撤銷贈與歸還財產,然後銀行可拍賣該財產來還債,如果無法找出法律上可抗辯的事由,就應先清償銀行債務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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