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此情況公然侮辱是否成立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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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在抱怨遊戲設計很爛,
有人跳出來護航,
反問式的嗆我是不是有過動症,劇情都用跳的。
當時遊戲體驗很差,
當下就是心情不好了
便反問回去是不是智商低看不懂我說的。
對方跟我嗆聲讓我再說一次,
我沒回答,而是說:你誰啊?讓我回答就回答你過動症不是也講很爽?
對方又冷嘲熱諷一番:快離開看擔心你以後問的問題會讓我睡不著等,於是我也反擊。說你低能也不信?我說的你都看不懂了
對方又再說一次你說誰再說一次
我沒正面回覆,而是回答智商不一樣不吵了
對方說反正他只截圖我說低能和智商不一樣的句子。
想請問這能成立嗎?
對方說反正當他問說你再說一次時我有回應便是有意圖,而他可以辯解是情緒激動。
另外在爭吵之中他提到過動症跟幹的部分,我可以反告他嗎?
雖然幹可以當作台語的語助詞但是這是打字,是文字,應該不算吧?
另外若是對方真的提告了,想請問成立跟不成立會有什麼樣的結果,若是不成立可以索償提心吊膽的精神賠償和工作時請假造成的經濟損失嗎?若是成立了我該如何自助?
對方的辱罵很明顯不能用情緒失控跟語助詞看待,是嗎?
因為它還能談笑風聲的仗著法律知識跟我解釋我這樣會吃虧。
也因此我這樣的情形在法律上算是被辱罵又吃虧囉?
4c0303ff用戶
發表於 2021/03/27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