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需重複做筆錄的必要性?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346 次瀏覽
認識一位外國網友,最初是抱著幫助憐憫的心把自己的銀行卡和自己的錢寄給外國人,後來才發現我的帳號和卡片都被有心人士利用,之前我完全不知情,後來發現自己也是被害人,一直到銀行人員告知才知道被警示,沒多久我就去做筆錄了,地檢署也去過了,隔天又收到別的分局要我去做筆錄,是同一個詐欺案,只是不同被害人要提告我(完全不認識被害人),我要詢問:
1.請問我ㄧ定還要去做第二次的筆錄?
2.我可以等地檢署的起訴或不起訴通知再做處理嗎?
3.如果我不去做第二次的筆錄,我會被強制押走嗎?
7e7a41b8用戶 發表於 2021/03/27 22:22

3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1/03/29 10:02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原則上還是要去做筆錄。
    2.您可以跟承辦員警說明,看承辦員警怎麼處理。
    3.若無理由拒絕到警局說明,警方可依法拘提您到案說明。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3/29 10:2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述,後續可能會被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以及名下所有帳戶將被凍結並且各地可能都會分案;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和解爭取緩起訴空間,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在法院裁判之前可先透過律師向地檢署聲請臨時帳戶。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9 10:25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最佳律師回答
    您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遭檢警偵辦,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空間。 
    將來如遭起訴,匯款到您帳戶的被害人將對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保存好,加Line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並考慮將來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開庭偵訊及辯護,以保障您的權利。
    另外,針對您的問題,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您一定要去做筆錄,不去可能遭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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