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糾紛 是否能提出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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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年初我本來要賣車子對方,當下談好金額後日後他也給了我買車的金額,但該車過了遲遲沒有過戶給他,我就把清償證明行照等等拿給他叫他去監理站辦理,但過了半年之久,我也沒有去理他,結果稅金,罰單等等寄到我家,我就想叫他還我車輛,但賣車的錢對方給了,其他稅金等等的都沒給。

問題:
1.我是否能告他侵佔案件車籍還是我本人的。
2.我告他侵佔會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3.當中交易都只有以口頭為憑,無任何書面資料
b7cda51a用戶 發表於 2021/03/28 11:01

3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9 10:01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依您所述事實,車輛所有權應已在您將車輛交付予對方時就移轉給對方了,車籍登記僅是行政管制的措施,不影響所有權移轉之事實,因此您提告對方侵占原則上是不會成立的。針對車輛後續產生的罰單、稅金,如對方不願意支付,您可以在代墊後向對方請求返還。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3/29 10:26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您所述,若提出侵占告訴可能因此涉犯誣告刑事犯罪,應盡速按照當初買賣契約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限期配合您至監理站移轉車輛所有權為妥,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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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9 10:41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依照您的敘述,雙方為民事買賣糾紛,對方不構成刑事侵占罪。但您可繳清相關罰款及費用後,書寫民事訴訟起訴狀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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