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後~屋況不同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211 次瀏覽購買有產權分割的二層透天~我買在一樓~簽約前:主建物旁有一小空地,有用木板隔間成一個小儲藏室(相連著主建物)!但簽約後(完稅過程):昨日去觀看,木板隔間已被2樓屋主拆除,(2樓屋主自行拆除,沒告知任何人) 前1樓屋主詢問後,2樓屋主說:不知道已經賣出! 想請問: 1.這是否有違法之行為? 2.是否能提出違約金賠償? 感謝🙏
購買有產權分割的二層透天~我買在一樓~簽約前:主建物旁有一小空地,有用木板隔間成一個小儲藏室(相連著主建物)!但簽約後(完稅過程):昨日去觀看,木板隔間已被2樓屋主拆除,(2樓屋主自行拆除,沒告知任何人) 前1樓屋主詢問後,2樓屋主說:不知道已經賣出! 想請問: 1.這是否有違法之行為? 2.是否能提出違約金賠償? 感謝🙏
您好,此應先釐清您與前屋主間買賣契約之標的範圍為何?(建物產權是否及於該儲藏室?土地產權是否及於該儲藏室基地?)又就該儲藏室過去係誰興建?誰使用?二樓屋主拆除真實用意為何?易言之,您應先確認儲藏室及坐落土地是否為買賣標的一部分,若是,二樓屋主任意拆除,自侵害您的權利而可考量為相關求償,然而,該儲藏室過去是如何興建使用,還須釐清,方能確認二樓屋主本次拆除是否不當而可否歸責於其,再得評估請求成功之可能性。
您好 1.木板隔間被二樓屋主拆除,要看產權歸屬於誰,以及是否已經移轉,才能知道他有沒有毀損建築物的成立可能,如果產權歸二樓屋主所有,那他就只是在處分自己的財產。另若二樓屋主真的是因為無心拆毀,頂多是過失,可能也不會有犯罪問題。 2.至於違約金問題,可能要看你們的契約如何訂定而判斷喔,損害賠償的問題,一樣會有前面產權歸屬及移轉的判斷問題。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您好,刑事責任不易成立,民事部分當有爭執可能,畢竟買賣前即已存在該儲藏室,原則上應為交付標的之一(縱使契約未明載,仍能爭執),惟,若該儲藏室已使用許久且僅係簡單搭建者,可能已無相當價值(況且現已拆除,也難委由他人進行鑑定),實際上難向原屋主或二樓屋主請求到多少錢,進入司法程序可能也是徒勞,但建議得向其等協商,是否原屋主減少部分價金;或與二樓屋主協商未來用途,若為儲藏室,是否二樓屋主出主要部分費用等等。
您好,就您所述,若當初契約並未約定二樓同為買賣標的,主張買賣瑕疵欲向賣方主張減少價金仍有一定難度,有無其他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頂加的物件本身要共用可能有點困難(因可能是二樓屋主設的或蓋的),但頂樓應屬公共空間可共同使用,亦應可協商如何使用(否則都不能上去曬衣服甚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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