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無預警施工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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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租屋時已表示工作為大夜班,白日需休息,3/29日上午9點租屋處1樓無預警施工,向租賃之仲介反應,仲介表示房東並未事前通知仲介公司,確認後告知預計施工兩日每日9點到中午12點,結束施工,但至下午1點仍繼續噪音施工,向仲介反應,仲介表示僅今日一次開挖明日預計僅補水泥不會有噪音,但實際完工進度還是要依照施工師傅決定。

問題:是否得精神賠償,或要求提早退租不得扣押金?
或是有其他管道得處理?
5da9942d用戶 發表於 2021/03/29 13:2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29 13:36
    回覆諮詢(19552)、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您好,您可以報警並請環保局到場監測噪音分貝,並於兩年內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向施工單位求償精神慰撫金。相關提告細節可加LINE諮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29 13:4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房屋進行施工乃屋主之權利,除非有違反建管法令之情形,尚難直接禁止其為之;又就施工噪音部分,除您得錄音錄影蒐證外,本得向環保局或警察局為相關之陳情或檢舉,若有違反噪音管制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情,得為相關裁罰。不過依您所述,施工時間僅2日,且僅於今日有較大噪音,再行蒐證或檢舉似無實益,對方也未必有違法之情,建議還是跟屋主協商了解本次施工狀況,以及未來若有施工之情事,應先通知,必要時應給予您提前終止租約之權利,甚至是否本次租約即行終止,避免再發生相同狀況。但就本次事件發生之嚴重性及影響性而言,可能無法強制屋主同意終止租約或要求精神賠償,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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