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樓下噪音投訴延伸到隨意投訴1999及找警察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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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傍晚7-8:30之間家中添購新的餐桌椅,搬運因桌子較重,移動聲響較大,樓下住戶上樓溝通,我們已先道歉因為今日是特殊事件,明日會將桌椅椅腳包覆靜音措施,但樓下住戶認為他已經平時忍讓已久,並說明自己已經再看精神科及女兒9點上床10點會被我們家聲響驚醒等事件,理性溝通後我們僅能作出好好管教小孩,相信孩子越大情況越會改善之說明。
2/3(三)已將能移動之椅子包覆矽膠靜音墊及布套。
2/6(日)接獲管區通知樓下住戶報案噪音事件,並簽屬警方提供之通知書備查。
2/6-2/17陸續完成家中兩公分巧拼靜音墊鋪設。
2/9(二)工務局接獲樓下住戶的1999陳情事件並發函請管委會查處。
2/18接獲管委會來函通知改善。(並無實際探查,但有跟主任說明已經改善的措施)
2/23晚上8:50-9:00間樓下住戶又報案噪音部分,警察有入內觀察。
2/23晚上9:13分通知OO里里長此類案件,請里長協助協調。
2/26晚上5:30 OO里里長到家裡拜訪。
3/25又因為中午噪音投訴家人公司管理差勤問題
以上都無實證,一直誣告,造成家庭身心俱創,不求有實質的法律懲處,但是否可提出告訴懲戒
1e00996d用戶
發表於 2021/03/30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