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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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東西(屢次到公共曬衣場偷內褲)抓到嫌犯 到博愛路開偵查庭

完全沒開過庭想請問
1能要求什麼賠償?怎麼算賠償金額?
2不和解的話會怎麼樣?
043ea4eb用戶 發表於 2021/03/30 22:0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30 22:09
    回覆諮詢(21749)、最佳解答(1590)、獲得感謝(6080)

    可以要求賠償衣物的損害金額,如被告未能與您和解,犯罪事實明確則可能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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