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證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348 次瀏覽
請問律師,報案後(偵辦中)蒐集到更有力之證據,得向受理人員也就是錄口供的員警舉證嗎?同一案件筆錄是可以新增的嗎?
04288682用戶 發表於 2021/03/31 15:29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31 15:4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可以聯繫承辦人提供證據,亦可以等案件移送至地檢署後,具狀提供相關證據。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31 15:48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可以直接提供該證據給警方,如果案件已經移轉到地檢署,可以向地檢署提出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31 16:42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
    您可直接將證據提供給承辦人員;如已進入地檢署偵查階段,可以具狀將證物陳報。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