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事務所遺產之繼承公告被人放在網路上,關於個資法問題

其他 其他 1217 次瀏覽
這可能對律師您是一個小到不行的事件了,但是這個事件對家人有不小的影響,麻煩幫忙解答。
這兩天發現有人在臉書社區上,po了一張高雄市地政事務所的公告,公告主旨為請繼承人依限申辦下列遺產之繼承登記。
發現後約三小時發文人自己已刪掉文章,發文人只有發照片而沒有文字。
我們不認識發文者,也不知道他的用意是什麼,公告上面有已過世家人的姓名,死亡時間及我家住家地址和不動產公告清冊。

我想要請問下律師,這樣的情況我們有辦法告這個發文者嗎?我知道家人已經過世,法律貌似不保障已過世的自然人,但是上面依然有我們家的地址,過世的人姓名以及不動產清冊。

我知道這個是公告,所以如果這個事件沒有違法的話,代表大家都可以去地政所取的公告然後發文在臉書上而卻沒有法律可以保障這樣的情況嗎?

謝謝
dba0ff02用戶 發表於 2021/03/31 16:58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31 17:25
    回覆諮詢(19938)、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您的敘述可能涉犯個資法,建議您提供截圖與律師諮詢是否有提告並求償空間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31 17:55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認有違反個資法提告係您的權利,不過發文者的意圖可能須為釐清,您或能逕為私訊對方,瞭解其用意為何,再決定是否提告;再就提告部分,您自須提出相關證據資料,如截圖及發文者身份等等,又如您所述,該照片為已公告之文件,要認定違反個資法確有不易之處,縱然認定違反,請求之損害賠償也有限,是否提告也應綜合上情衡量。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