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等前順位拋棄繼承後我才能辦理拋棄繼承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784 次瀏覽
我的家庭成員簡述如下:
祖父(殁),祖母
父(殁於2019年),母(與父親離婚)
兄(殁於2021年),嫂
我,配偶
女兒(4歲)

請問:
1. 我的哥哥今年過世,我的母親(父親過世前已與父親離婚)是否有繼承權?
2. 若母親有繼承權,我是不是需等她辦完拋棄繼承後我才能辦理?
3. 我、配偶以及女兒都無意願繼承。我的配偶及女兒是否也需辦理拋棄繼承,還是她們並無繼承權所以無須辦理?

非常感謝
f2671992用戶 發表於 2021/03/31 20:54

3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31 21:38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母親有繼承權,同一順位的繼承人都拋棄完,繼承權就會到下一順位。您及其他同順位兄弟姊妹都拋棄完後,會輪第四順位祖母繼承。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31 21:55
    回覆諮詢(1981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感謝律師回答
    1、您母親有繼承權
    2、是的
    3、您的配偶及女兒對於您的哥哥無繼承權。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31 21:59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母親如果未拋棄繼承,就還輪不到您繼承,此時您無法拋棄繼承;如果母親與您都要拋棄繼承,可同時辦理,也可依順序辦理。您的子女及配偶自始不可能是繼承人,無權利自然也就無法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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