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構成毀謗或公然侮辱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436 次瀏覽與男友同居約一年多,男友與前妻有一個孩子,孩子由前妻撫養,據我所知男友前妻之前有故意使手段拒絕給男友探視。是男友去起訴才爭取到探視的權力。期間兩方溝通都是有女方的媽媽跟男方的姐姐由賴傳訊轉達。我根本沒參與任何的探視接送,也給予尊重。直到最近一次晚上陪著男友一起送小孩至送回地點(好市多),因為要去逛逛買東西。有遇見男友前妻的媽媽,當晚就收到莫名的指摘,由男友前妻的媽媽傳賴給男友的姐姐,再請姐姐轉傳給男友告知。其內容太過狗血,其內容是前妻聽小孩說,以訛傳訛指控我在小孩面前行為不檢點,甚至涉及色情之行為,不宜繼續探視,未經事實也無證實,還散佈跟社工說,以此事阻止我男友探視孩子。此行為我是不是可以告她和她媽媽毀謗?真的很無奈被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