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收到憑證了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062 次瀏覽
之前與一間公司有債務問題,本票送裁定後
這幾日已收到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
由於這事情來龍去脈皆由朋友接洽
對方貼了一張照片給朋友看是被其他債權人強制執行的函文(台北地院)
並告知我方朋友說上列函的案號為一間客戶300萬
另台北還有一間客戶為100萬

想請問各位律師   此公司為台中
他所說的客戶是否是因為客戶在台北所以他們在台北地院聲請

那我現在有債權憑證後我是要到台北地院請求參與分配嗎還是其實台中也可以?
有分說台北地院扣到什麼  所以向台北地院聲請參與他們所扣得的東西  ?

有點不清楚流程及參與分配的詳細流程注意事項
麻煩各位律師
66894012用戶 發表於 2021/04/01 19:52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1 20:40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只要台北地院依法有管轄權,就可在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參與分配的債權人則須向實際執行法院為之。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01 20:53
    回覆諮詢(19803)、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您好,可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聲明要參與分配。
    詳細處理細節建議加LINE進一步諮詢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1 21:04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執行以執行標的所在地法院有管轄,若知悉有可執行財產,建議儘快檢附執行名義聲請併案執行、囑託執行,以期債權能獲分配或清償。
    
    
                         
  • 66894012用戶
    發表於 2021/04/02 20:01
    這是因為債務人有跟我們說在台北有被扣 所以我們才知道 那如果我們都不知道這些訊息 我住台中的話 在當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會有辦法跟台北的一起參與嗎 如果不知道台北有被扣的訊息 這樣不就有權益受損的問題嗎 我並非住台北 一定要向台北聲請參與分配嗎 不知道現在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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