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談監護權

婚姻.監護 離婚 1350 次瀏覽
已分居2年 對方不肯離婚
7dc64857用戶 發表於 2021/04/02 04:31

4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4/02 05:22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分居達2年或可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婚姻已生破綻且難以繼續維繫,向法院訴訟離婚。惟仍應參酌分居的原因,或有無民法1052條所列其他離婚事由才能進一步判斷。
    
    2.可於訴請離婚時,請法院就監護權一併做出裁定,法院會綜合父母雙方的親職能力、家族支持系統、經濟能力、主要照顧者等因素,依子女最佳利益為裁定。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02 05:57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我是陳律師,如離婚無法達成協議,可以訴請離婚,也就是由您這一方向法院提出離婚起訴狀,而被告就是您目前的配偶。讓法官作出離婚判決,您必須能夠提出關於民法第1052條裡面無法維持婚姻關係之相關證據去讓法官相信您所述為真,您可以依據您的需求,在起訴狀中一併請求法院作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酌定未成年子女親權人、會面交往方式、扶養費比例、改姓氏等裁判。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2 09:2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已可考量逕為提起離婚訴訟,但就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尚需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與子女相處狀況(若這兩年間誰照顧的)等等,將以子女最佳利益為監護權判決基礎。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02 10:48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裁判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學經歷、收入、與小孩的互動等等,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決定誰可以獲得監護權。
    因為您的敘述不完整,如須協助,建議提供相關資訊加line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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