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異常
消費糾紛 其他 1706 次瀏覽我在109年七月購買了一台三陽的二手機車 出廠時間約是109年3月 車輛保固至111年3月中 車輛在購買時並無問題 騎乘沒有出現任何異常 10月時車輛油耗與性能突然驟降 至原廠服務站表示車輛很正常 109年年底 車輛油耗進入了完全不合理的狀態 服務站一直用敷衍拖延的方式 僅靠插電腦調整數值 不願意進行檢查 直到車輛於今年1月份會偶發無法發動 2月引擎故障燈一直亮起 3月初引擎經常性熄火 還在我騎乘過程中車輛失去動力差點導致車禍 打電話至原廠 他們請服務站替我更換了車輛供油零件 更換完成後 車輛僅熄火問題被處理 但性能卻依然疲弱 疑似有因為長期引擎不正常燃燒供油導致內部有零件退化 前幾日致電原廠 僅要求去做保養處理 而我按照原廠要求去處理後卻完全沒有好轉 想詢問 1.請問我有什麼辦法保護我的權益嗎? 2.車輛如果一直不正常 我能要求原廠更換車輛引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