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業務人員揚言以個資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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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我們去看預售屋,業務人員言物件搶手,建議付訂保留戶別,也說好若考慮後決定不簽訂金也可退還,故我們2/8當天即刷卡付訂,並約定3/20簽約。
3/20當天因我們行程較趕而延誤,業務人員已離開並言另行改約,也因家人極力反對此物件,我們便在這幾天積極尋覓其他物件,也因此找到更適合的物件,並於3/25賴告知要退訂亦感謝她的服務。
但隨即業務人員竟於賴回覆令人不適之字句,像是你們夫妻倆這樣要在社會上怎麼混,並且要求紅包,因擔心對方之強烈情緒影響我拿回訂金之權益,我走上投訴一途。
但客服人員並未依兩日內回覆之約如期回覆,爾後即為周末該公司客服又休息,退訂的流程拖一天就擔心一天,我實在很擔心訂金拿不回來,故決定將此經歷及對話內容po上FB " 靠北建商2.0 " 粉絲專頁,望該公司看到後能加速處理速度,果真隔天一早該公司即聯絡我,並約中午退訂成功。
退訂成功後我立即要求該粉專撤除文章,但粉專管理員無回覆,最後也未能撤圖成功,過程中我得知,文章內之對話截圖唯有一張該業務人員的姓名沒有碼到,但我自己的名字也沒碼到,故絕非刻意,就在退訂完成當天,該業務人員於賴揚言要對我進行個資法提告。
想詢問:
1. 請問文章提及之相關名稱係以O**建設公司,O***建案等字樣,僅打出該建商該建案字首,該業務人員名字沒碼到,但非刻意,另我是為維護自己退訂權益而做出PO文動作,這樣對方控告個資法是否成立?
2. 若不成立,是否可控誣告?
3. 該業務人員事後隔幾天就傳個資法相關網址予我,賴的也有,FB該篇文章下留言也有,今天甚至在FB的陌生訊息看到「我會請法院好好教教你」,我本只想和平解決此事,對方未道歉我也不追究,但對方後續這些行為已對我造成精神上的壓力,請問這構成騷擾或是能要求精神賠償損失嗎?
4. 若是真上法院,能怎麼處理對我方較有利?
煩請律師協助,感激不盡!!!
7ec9ec49用戶
發表於 2021/04/06 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