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額低於太多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645 次瀏覽1.發生日期:2021/03/07 中午12:00 2.駕駛與乘客皆有受傷,都有送醫。 3.當下有立刻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4.對方駕駛無照,保險不理賠。 5.事實經過,我父親載著母親開著自小客車,行駛於台17線終點與台1線交接點附近,因前方號誌燈號為紅燈,我們正常行駛於內線車道準備停等紅燈,車輛停止時,隔壁聯結車突然爆胎,炸傷我們,皆有影片佐證,父母也有持續就醫,對方想以15萬元與我們和解,但是我們的車輛維修費就要26萬,想了解我們要怎麼尋求適當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