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額低於太多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432 次瀏覽
1.發生日期:2021/03/07  中午12:00

2.駕駛與乘客皆有受傷,都有送醫。

3.當下有立刻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4.對方駕駛無照,保險不理賠。

5.事實經過,我父親載著母親開著自小客車,行駛於台17線終點與台1線交接點附近,因前方號誌燈號為紅燈,我們正常行駛於內線車道準備停等紅燈,車輛停止時,隔壁聯結車突然爆胎,炸傷我們,皆有影片佐證,父母也有持續就醫,對方想以15萬元與我們和解,但是我們的車輛維修費就要26萬,想了解我們要怎麼尋求適當的賠償。
62854d0e用戶 發表於 2021/04/06 10:52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4/06 11:05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您所述,可以考慮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待刑事案件起訴後再附帶民事求償。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6 11:34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如果條件不能接受,就別急著和解。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後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足額損失。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06 12:06
    回覆諮詢(1981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好,如果雙方對於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您父母可於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於偵查中移付的調解程序再次與對方求償車輛維修費、醫藥費、不能工作損失與精神賠償等。原則上車輛維修費應扣除折舊。
    如不清楚應如何與對方協商,建議加LINE進一步諮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06 13:4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首應釐清您方所受損害,包括車輛維修.醫療費用及衍生費用(如就醫交通費.不能開車上班之計程車費或如有不能工作之損失)等等,向對方表示和解金額至少要為多少,若無法達成共識,當需於事發後6個月內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並同時依初判表及鑑定報告確定對方應負責任之比例,對方若仍不和解,經檢察官起訴後,即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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