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損害債權的還款期限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499 次瀏覽債務人因損害債權被本人(債權人)提告,經和解約定債務人每月最後一日前分期還款給債權人,如連續三月正常還款,債權人需寄陳述狀給法院給予債務人緩刑機會, 請問如果當月最後一日不是假日,債權人遲付一天,(例如3/31週三,還款日是4/1週四)這樣還需要寄陳述狀嗎?
債務人因損害債權被本人(債權人)提告,經和解約定債務人每月最後一日前分期還款給債權人,如連續三月正常還款,債權人需寄陳述狀給法院給予債務人緩刑機會, 請問如果當月最後一日不是假日,債權人遲付一天,(例如3/31週三,還款日是4/1週四)這樣還需要寄陳述狀嗎?
您好,如果只是遲付而不是不付,況又僅遲延一天,仍可陳報法院對方有按月還款(得饒人處且饒人),但當可說明有遲延一天之情事,由法院自行判斷。
您好,僅遲付一天,並非該期未支付,建議仍寄出陳述狀表示願意延遲的情形,請法院斟酌是否給予被告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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