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宣告疑問(法院通知某家屬已牽扯刑事案件)
其他 其他 1992 次瀏覽事實經過: 1.因中度智能障礙的表姊被已出嫁的親妹妹A詐騙,申辦高額手機費用並侵占iphone 12(28500元)。 2.手機詐欺案,像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並同意讓B姑姑擔任財產監護人,已杜絕後患。 3.家事法官發公文要A家屬出席法庭,並同意由B財產監宣 4.但因手機案件已送件於刑事法庭,與A幾乎沒有再見面。 5.有跟家事法庭書記官連絡,只要提出證明有聯絡,即可。 6.A出嫁後曾經向娘家要求嫁妝,如今財產監護。 就立場上很可能投反對票。 若連絡不上也是常理。 問題: 1.已出嫁的A妹妹假若不同意財產監護呢?對家事法庭的影響呢? 2.A戶籍謄本沒有家事法院要求備註。 3.因法院要求,我方應該如何撰寫簡訊文呢? 老實告知,當輔助宣告下來,打算告對方刑事案件嗎? 還是 只要說有法院找,希望她出席鑑定醫院呢? 當天法官與書記官都在醫院現場,直接解決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