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判決勒戒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10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經檢察官判決 令入勒戒所觀察勒戒 兩個月

問題: 我已經戒掉毒品並遠離那些相關人口 時間長達半年以上了 且目前有正常的工作 還有一個癌症的媽媽要去照顧 我是否可以請律師幫忙我陳訴檢察官能改為戒癮治療或勞役懲處?免為入勒戒所
f0cd63af用戶 發表於 2021/04/10 10:33

2 位律師回答

  • 謝泓哲律師
    謝泓哲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7 23:25
    回覆諮詢(268)、最佳解答(20)、獲得感謝(115)

    你依刑法第92條聲請以保護管束代替戒癮治療看看會不會過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03 23:41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192件,其中至少134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加LINE約視訊諮詢。
    一、第一個是要在五日內抗告,從你收到法院裁定後五日內要遞一個「刑事抗告、抗告理由暨停止執行聲請狀」。
    二、如果抗告成功就會回到一審,如果一審再駁回檢察官聲請,那就會回到檢察官手上,就有機會戒癮治療了。
    三、本所代撰此類書狀有抗告成功之前例。
    四、但我看到你問題的時候你應該已經超過五日了吧,不知道你抗告結果如何。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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