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財產賠償證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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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10年4月8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無受傷
我騎車有受傷與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均有保險
我方為任意險
五、事實經過:
同一條路上的路口 我直行行駛於慢車道 對方於對向車道左轉 先閃兩下大燈後鬆油門減速 時速約50km/hr內(未超速)
至對方車子前方時,該車突然加速左轉,撞到我機車左前方位置,我的人從對方引擎蓋上翻滾,導致我右肩挫傷、左小腿擦傷等,對方汽車最後停在快車道上,我的機車倒在慢車道最外側
六、問題:
當下站不太起來被送上救護車,警方問值錢的東西,只有後背包與裝在背包內的筆電、錢包等
做完筆錄後,在醫院等候時拿出筆電才發現筆電已在車禍中損壞變形
查詢相關資訊後得知,若要於調解時要求對方賠償,需證明筆電於車禍中損壞
想詢問該如何證明筆電於車禍中損壞,以下證據是否能夠提供有力佐證?
1.車禍前有去咖啡廳使用筆電的監視器的影像
2.在醫院櫃檯前面檢查筆電的影像
3.回家後用手機拍下的影像
(該路段無監視器)
另外,若對方保險公司以無證據證明不肯賠償,選擇上法院是否較有機會調解成功?
319e33a2用戶
發表於 2021/04/11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