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您請教職場的問題,就是我打工了三天,然後我向他提出要離

稅務.行政訴訟 申訴與救濟 475 次瀏覽
我想跟您請教職場的問題,就是我打工了三天,然後我向他提出要離職,老闆堅持不讓我離職,原因是下禮拜的班表已經出來,可是我下禮拜沒辦法去上班,他們要我上完下禮拜的班才要給我辦離職手續,那如果沒有離職證明,對於之後找工作會有什麼影響嗎?或是會不會要負法律責任?若我下週都沒去上班,資方也堅持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給我離職證明,這樣我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這份工作是打工)請問若公司有意走法律途徑,成功的機會大嗎?我是否需負責?
b9e255d5用戶 發表於 2021/04/11 13:3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11 13:32
    回覆諮詢(19803)、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不會有法律責任,依照常理,公司也不會因此提告,無須過於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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