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公開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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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某位在他的網路平台發布一些扭曲某人的事實,加上他的評論,讓大家來公審,而且沒有碼掉對話截圖的名字,直接公開此人的帳號
還讓這些內容設永久保留讓大家都看得到


問題:請問他是否構成網路霸凌 公然侮辱或誹謗呢 我是否可以提出告訴?謝謝您!
1f3202d8用戶 發表於 2019/09/27 16:36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9/27 16:40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如公開言論之內容涉及貶損名譽之言詞,且由公開言論可得特定指涉之對象時,公開言論者恐涉及刑事妨害名譽罪及民事之損害賠償責任。
    因而遭名譽受貶損者可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2年內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保護自身權益。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27 16:41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詳細仍應視具體對話內容與留言內容而定,建議您備妥全部證據,找律師諮詢,商討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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