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違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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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一時疏忽在蝦皮平台上刊登販賣囍瑞紅酒廣告,98,/2/27,被人截圖而檢舉(98/3/2下架 ),

我,:我只是把囍瑞公司紅酒DM po 上網,想等有人下單,再向囍瑞公司進貨,想賺點差價,酒是囍瑞的,沒有人下單沒有人買之前就下架了,一直到現在,沒有向囍瑞進貨,
單純的想法,就是有人下訂單。就向囍瑞公司進貨這樣就不會囤貨。
這樣情況,會罰多少
0a09c884用戶 發表於 2019/05/27 10:24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27 14:4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請問您這件發生的時間是在民國98年2月27日至3月2日間嗎?
    
    依您描述的內容,您可能是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此依同法第55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但如果是民國98年間發生的,已經過了10年,因此依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因3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主管機關應已罹於裁處權時效,不得對您裁罰。
    
    如果這件發生時間不是98年間,因電子商務之出賣者確實設有相當機制得以有效檢核購買者之年齡時,司法實務(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7年度簡字第11號參照)有認為不得以前開條文處罰,您可注意您販賣的平台有無年齡檢核機制,若有,向主管機關陳述意見時,務必要提出。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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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李昱宗合夥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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