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簽投資協議書入股,現對方口頭告知經營不善無法給利息及還本金

企業法務 契約 546 次瀏覽
5年前 入股100萬投資長官的月子中心,雙方有簽投資協議書註明我持股比例2.2%,每年公司盈或虧或清算皆按持股比例分配、
但5年從未提供過財務盈虧報表,僅口頭告知尚未賺錢故每年給予12%新台幣12萬為利息,但今年110年對方遲遲未給款,回覆告知公司虧損利息無法給我且本金100萬可能也無法還。

想請問協議書只寫明我佔持股比例2.2%,但他口頭及有line的對話紀錄證明,他附加允諾未來就算虧損皆還是還給我100萬元而要我參與投資,我可以憑這些紀錄強制他還款給我嗎?

對方從未給予財務報表未明確看到真實盈虧數字,只單純於line告知沒賺錢故只能給予100萬12%算是利息,今年甚至連利息都不給這種缺失可以有什麼辦法要錢嗎?

對方現在稱說100%還款是她個人對我,不是公司那我可以怎麼和她要求還款,這部分僅有口頭承諾及line對話紀錄,沒有明確寫在協議書上,對方個人有一家醫美診所還在經營有盈利她是負責人!我可以針對這個條件從醫美診所盈利要求她還錢嗎?

謝謝
76fb6fb9用戶 發表於 2021/04/14 17:3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14 18:45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您好,可以提供投資協議書加Line與律師諮詢是否有提告求償空間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4 19:41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股東有權要求查看財報等相關文件,復依投資協議書為一定請求,另就您與該他人的口頭協議亦得拘束對方,但詳細狀況仍需整體檢視相關文件資料方能妥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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