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收到衛生局藥事法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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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想請問我目前收到衛生局寄給我的公文,說我賣日本藥妝涉及藥事法,希望我能過去說明情況,被檢舉日期是二月中旬,但三月底才收到,結果今天又收到了一張一月底的檢舉今天4/14才收到,承辦人員今天打給我請我帶著這兩張公文過去說明情況。

因為我在收到公文的時候就已經把蝦皮上面的蝦皮都已經下架並刪除了。

第一次被檢舉賣出的產品為兩件
第二次(同樣的商品)被檢舉賣出了31件,總共賣出了33件。

請問如何說明能夠爭取輕判呢🙇🏻‍♀️ 謝謝🙏
5f745f6c用戶 發表於 2021/04/14 23:06

2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14 23:14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要全然免責可能略有困難,但您可清楚說明販賣緣由及主觀意圖,以及已立刻下架等等,以求機關得裁量為較輕微之處罰。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14 23:17
    回覆諮詢(21628)、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您好,可朝販售時間短、獲利少等方向做答辯,建議提供公文與律師諮詢如何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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