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777 次瀏覽
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請問我是否要關三個月且罰金一萬元 我可以聲請不用關全繳錢嗎
5d594569用戶 發表於 2021/04/15 00:12

2 位律師回答

  • 謝泓哲律師
    謝泓哲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4/15 03:05
    回覆諮詢(268)、最佳解答(20)、獲得感謝(115)

    主文中若有載明得易科罰金才可以,且依刑法第42條第1項但書,若符合要件還可以分期。但若是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之重罪(7年),因為超過5年,只要沒有被判緩刑,那就要入監,但得改服勞役。
    
    
                         
  • 5d594569用戶
    發表於 2021/04/15 01:27
    那請問我該如何向法院聲請我這有期徒刑三個月 想改用罰金的方式償還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15 07:19
    回覆諮詢(19864)、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的情況必須入獄服刑,關三個月且罰金一萬元
    只能上訴爭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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