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1181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與女朋友最近在看房子之後也想結婚,但今天還沒結婚的情況下,我親戚聽到我要買房子,就幫我看了一間價值兩千一百萬的中古屋,而我親戚說要出資一千萬給我,剩下一千萬讓我貸款,房子登記在我名下,前幾天已經有去銀行,親戚用他銀行帳號匯款210萬到我銀行帳號,之後再從我帳號匯出去要付頭期款的帳戶,然後剩下的八百萬會每年用贈與免稅額的方式(一年220萬)給我。 問題: 1. 如果到時候簽約,雖然沒有擬定"借名登記",以後如果我跟親戚鬧翻了,只要親戚有證據是他出資買房,我是不是房產就會被收回呢? 2. 在有簽"借名登記"的契約下,我如果以後想要賣房子,親戚不允許的話,我是不是也沒辦法賣? 因為親戚才是所有權人? 如果沒簽,我就可以自由賣房子嗎? 3. 在沒有結婚的前提下,因為屬於婚前財產,我女朋友如果有幫忙出一千萬的貸款,最後我們也沒有結婚甚至分手了,她有辦法拿回她付的錢嗎? 另外, 如果是她出了裝潢的費用,錢拿得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