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通知書到案,而不做詢問筆錄之效果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567 次瀏覽 大律師 您好:想請教一下,如果收到通知書,並依時間報到,但報到後表明不製作筆錄,或於筆錄內敘明要求案件逕送地檢署偵辦而不繼續做筆錄。 實務上是否可行?效力是否等同未到案而有聲請拘票的效力? 謝謝 收藏問題 cc1d70ad用戶 發表於 2021/04/17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