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1856 次瀏覽我星期六去大江,行經往1樓手扶梯的時候,被店員攔住要求去店裡幫忙蓋章,在我還沒思考完前,就幫我敷上保養,然後在期中推銷產品,並以更優惠的方案為由,將我的購買金額從5000多講到30萬,並說服我可以申請信貸,整個過程我並沒有太多思考的時間,無意間就簽下刷卡費用。 隔天考慮後發現這些並非我所需的商品,會進入店內是因為店員的攔截,並用我的同情心讓我答應幫忙才進去的。 當天下午我去申請退款,但店家已沒有7天鑑賞期為由最多只能扣到5萬多,所以我以他們堅持下簽下切結書。 但昨天我發現他們行為是「訪問買賣」是可以無條件請他們退貨的,剛剛以電話溝通,對方說我已經接受他們的處理方式為何還要申請退款,最終決定以消保的方式解決。 想問之後我該怎麼做,我已經在昨天跟消保會線上申訴了,但還沒有接到電話。 我是否可以因大江縱容店家在手扶梯進行半強迫入店的行為,提起訴訟,要求退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