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後續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158 次瀏覽2021/4/11 早上八點在可迴轉的路口對向轎車迴轉 號誌綠燈 我騎機車行外側道直行 後來煞車不住撞上 我只有瘀青小擦傷跟肌肉拉傷 當下無上救護車 有報警進行酒測無筆錄 對方有保險 我這邊只有強制險及任意險 對方修車30000 我修9400 保險打來告知以往案例對方七成責任我這邊三成 那除了我修車的金額以外要倒貼對方三千 所以就各自修各自的這樣我認同嗎 因為感覺好像只是在比誰修的錢比較多,想請問律師,這樣的結果通常是合理的嗎?
2021/4/11 早上八點在可迴轉的路口對向轎車迴轉 號誌綠燈 我騎機車行外側道直行 後來煞車不住撞上 我只有瘀青小擦傷跟肌肉拉傷 當下無上救護車 有報警進行酒測無筆錄 對方有保險 我這邊只有強制險及任意險 對方修車30000 我修9400 保險打來告知以往案例對方七成責任我這邊三成 那除了我修車的金額以外要倒貼對方三千 所以就各自修各自的這樣我認同嗎 因為感覺好像只是在比誰修的錢比較多,想請問律師,這樣的結果通常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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