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虛擬的投資契約

企業法務 契約 547 次瀏覽
A是公司老闆,B是公司高層。
B跟公司簽署一個投資契約,內容是拿出200萬投資公司,投資標的物是「公司所有的設備」,公司必須每個月給2%的利息,契約期間的設備的所有權是B,契約期滿公司會買回公司所有的設備,但是公司設備價值超過5000萬。

有一天老闆欠債要跑路了,用這張契約違約的理由將所有設備讓渡給B並公證,可以主張契約無效嗎,返還設備?另外這算是預謀脫產嗎?
c32efcb7用戶 發表於 2021/04/23 17:40

4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3 18:59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契約內容建議委由律師檢視。這種附買回契約內容,價值不相當,未來可能衍生相當多爭議。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3 19:05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好,雙方自願簽署且內容並無違法,較難主張契約無效。
    且跟脫產並無關聯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4/23 20:12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您所述,當初若有此設定並未取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或是相關股東會議背書,即有涉犯公司法以及刑事背信等等犯罪問題,有無告訴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3 22:58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此等契約若符合公司得簽立之相關法定或章程要件,可能成立生效,但若非屬常規交易,又造成公司損害,自有違法之情,公司可得請求相關賠償;惟詳細處理方式,仍需審視相關契約及股東決議,較能確定。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