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借錢 有沒有借是誰說的算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130 次瀏覽雙方都十九歲 對方跟我借錢不還 如果告到法院 是不是對方的法定代理人說當初沒有同意借款 這個借款就不成立 不成立的話 還有什麼法條能要求對方歸還 2.如果等到雙方都二十歲 當初的借款 還是要由對方的法定代理人承認嗎 3.對方十九歲承認有借款 二十歲不承認就沒事了嗎 (不好意思 問題那麼多 麻煩了)
雙方都十九歲 對方跟我借錢不還 如果告到法院 是不是對方的法定代理人說當初沒有同意借款 這個借款就不成立 不成立的話 還有什麼法條能要求對方歸還 2.如果等到雙方都二十歲 當初的借款 還是要由對方的法定代理人承認嗎 3.對方十九歲承認有借款 二十歲不承認就沒事了嗎 (不好意思 問題那麼多 麻煩了)
借貸契約不成立,對方無法律上原因獲得了一筆金錢,可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也就是換個法條告的意思。
您好,重點是有沒有交付金錢?如果有,即使借貸契約無效,還是可依不當得利請求還錢。
您好,借貸契約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力。即使沒有效力,如果對方有拿到錢,仍可以主張不當得利,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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