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簽署還款契約書已約定無息攤還,但近期對方卻要求提前還清債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631 次瀏覽
3年多前因與朋友有債務上的往來,後來一起至律師事務所簽署還款協議書,對方不要求計息,讓我每個月及20號以5000-10000元慢慢還款,除非有連續兩個月沒有還款才會視同違約,一次索討餘款

這幾年我幾乎都有按時還款,但我有幾次都是20幾號才還錢,有其中2次當月沒有還款,但是我隔月有補足上月沒有還的款項

請問這樣對方可以跟我索討利息以及認定我違約嗎?
93bb49ed用戶 發表於 2021/04/25 15:2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25 15:37
    回覆諮詢(19800)、最佳解答(1509)、獲得感謝(5758)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協議書已經約定不還利息,對方不能毀約而要求利息。且除非連續兩個月沒還款才視為全部到期,對方才可以要求一次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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