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辱罵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47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上個星期收到房東傳來的警局通知書
告知我要去警察局做筆錄
案件內容是關於網路遊戲辱罵他人

但是案發當天我和同住的友人是不在房間,我是沒有玩那款線上遊戲,友人有玩但是那段期間都沒玩過

並且房東不只有我一個住戶
可是只有我被告知要去做筆錄

問題:
請問我有一定要到警局做筆錄嗎?
請問來回的交通可以求償嗎?
78b9cab1用戶 發表於 2019/09/30 14:09

2 位律師回答

  • 李律民律師
    李律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30 14:22
    回覆諮詢(22)、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警察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所以建議盡量配合通知書的日期至警局製作筆錄,而您可以委任律師陪同至警局製作筆錄,以維護您法律上該有的權利。另外往返的交通費是無法求償的。
    
    
                         
  • 78b9cab1用戶
    發表於 2019/09/30 14:32
    請問如果房東找到真正辱罵的人這樣我還有必要去做筆錄嗎? 謝謝律師!
  • 李律民律師
    李律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30 14:58
    回覆諮詢(22)、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8)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仍需前往警局說明您上開所述的事情,並將房東找到真正辱罵的人之一事告知承辦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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