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號辦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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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初緊急週轉 在fb諮詢後
在桃園一家有店面的通訊行 辦理 門號換現金,辦了三張門號 兩張網卡
詳談十五萬 且確定會撥款 說初審通過 以每萬元250元的利息 談妥,辦完到現在近一個月都無消無息 老闆說辦不過也不是他願意的 是金主不願意,老闆說他願意幫忙繳三隻門號的月租費三個月,剩下三個月給我自己繳(約九千多塊),半年後將門號辦理過戶 解決這件事情。
整個過程都有通話錄音 能證明他尚未撥款 且有請專員帶我們去辦理門號之行為,且沒有拿到等值的手機商品而是給我便宜的按摩槍  這可以構成詐欺罪嗎?
a2a394d3用戶 發表於 2021/04/27 19:3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7 19:33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5)、獲得感謝(5778)

    您好,雙方屬於民事糾紛,應無詐欺罪問題。
    反而是門號換現金,該門號容易被詐騙集團使用,您因此涉犯詐欺罪被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的可能性極高
    
    
                         
  • a2a394d3用戶
    發表於 2021/04/27 19:36
    他請員工帶我去申辦門號 然後願意借我十五萬元,每萬元利息250元。 辦了門號沒有拿到手機 反而是他自己賺取額外佣金,且沒有撥款十五萬元給我。 門號他們沒有去做使用 卡片在我身上 這樣不算詐欺嗎?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7 23:0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建議與對方溝通請其自行繳納手機費,並儘速辦理解約,由其負擔手續費及違約金,否則向通訊公司申訴及向警察提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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