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間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624 次瀏覽
你好 幫妹妹問的
妹妹目前在全家超商工作 因想調到家裡附近全家超商而跟老闆提離職 但老闆拿USB威脅 「如果擅自離職要提告 要求等找到人才可離職。」
USB內容大概是妹妹上班時在該店消費 因怕帳務出錯而先刷過 老闆也從薪資內扣款 但老闆從未給過薪資袋 都只給現金 使得妹妹不知道薪資內容。
打卡時間都要求妹妹在上面寫時間但不是正確時間。
1.請問這樣老闆提告告的成嗎? 
2.沒給薪資袋或薪資證明是否有逃漏稅嫌疑?
3.這樣拿USB威脅是否構成任何罪行?
839541bf用戶 發表於 2021/04/28 04:2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28 08:30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老闆違法在先,您妹妹可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有提前告知離職就合法,老闆告不成
    另外,拿usb威脅的內容不構成刑事犯罪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8 10:3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在合法的預告時間內提離職,老闆本應同意,不能強行要求等其找到人再離職,又就usb的內容部分原則上不到恐嚇,況有關店內消費並由薪資扣抵等情,均為老闆知悉及同意所為,自不能據以要脅,建議雙方得協議一合理離職日期,若老闆堅持不同意,自能像勞動機關申訴。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