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球拍互敲,是否構成運動風險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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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想私下解決,但雙方都不願意讓步,打羽球多年,每個人球拍斷裂通常搶拍雙方都有責任,不會去追究對方是否賠償,畢竟場上都有接球權,敲框自己球拍本身也會有損傷,但今天對方覺得就是要賠償雖然是對半,在網路上看到2019年某一篇法律文章,羽球打到視網膜剝離,但法官認為對方並非故意,願意上場就必須承擔風險,所以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是否也構成運動風險自責
f8b64946用戶 發表於 2021/04/29 09:05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4/29 09:36
    回覆諮詢(1987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雙方對於損害應都要負責,球拍金額如果不大(萬元以下,如使用多年可能已經無殘值),建議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對方不會提告,不必過於擔心
    
    
                         
  • f8b64946用戶
    發表於 2021/04/29 10:24
    為何不適用風險自負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29 14:4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責任的釐清可能要看搶拍當下的必要性或有無避免的可能等等(這可能您才是專業,僅為舉例),例如籃球會有犯規的狀況,但犯規若造成對方腦震盪,似乎過當,如果你是受傷的人,這樣子的風險能同意逕以風險自負來處理嗎?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爭執當然可以,但因此造成的時間成本及衍生的費用等等,也應該綜合考量,如果球拍不會太貴,各退一步,也是協商的方式之一。
    
    
                         
  • f8b64946用戶
    發表於 2021/04/29 18:02
    羽球受傷判決書很多都判被告輸,原因都是雙方基本都有接球權,主觀認為這球該由自己來接,難以判斷,除非很扯的從另一側橫跨到另一側。因為場下如果預知可能發生的危險仍願意上場,自己就必須承擔責任,我知道這是小事,但是大家通常都會認為雙打本來就可能互敲,自己可能運氣不好也會損壞,過程中並無使用不當,所以對於器材來說就不包含嗎?只是情況很類似
  • f8b64946用戶
    發表於 2021/04/29 22:28
    我知道腦震盪比較嚴重 我看很多判決書 都是在不以重大影響 可能撕裂傷 可能視網膜剝離 這種得以治療復原的疾病 都判被告無須賠償 難以判斷誰的責任 競技運動非蓄意或魯莽 必須自行承擔風險
  • f8b64946用戶
    發表於 2021/04/29 22:40
    只是很模糊 問了不只這邊回答各式各樣...也有說 那就對啦 讓她去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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