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球拍互敲,是否構成運動風險自負
其他 其他 1844 次瀏覽我也很想私下解決,但雙方都不願意讓步,打羽球多年,每個人球拍斷裂通常搶拍雙方都有責任,不會去追究對方是否賠償,畢竟場上都有接球權,敲框自己球拍本身也會有損傷,但今天對方覺得就是要賠償雖然是對半,在網路上看到2019年某一篇法律文章,羽球打到視網膜剝離,但法官認為對方並非故意,願意上場就必須承擔風險,所以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是否也構成運動風險自責
我也很想私下解決,但雙方都不願意讓步,打羽球多年,每個人球拍斷裂通常搶拍雙方都有責任,不會去追究對方是否賠償,畢竟場上都有接球權,敲框自己球拍本身也會有損傷,但今天對方覺得就是要賠償雖然是對半,在網路上看到2019年某一篇法律文章,羽球打到視網膜剝離,但法官認為對方並非故意,願意上場就必須承擔風險,所以我想請問這種情況是否也構成運動風險自責
您好,雙方對於損害應都要負責,球拍金額如果不大(萬元以下,如使用多年可能已經無殘值),建議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對方不會提告,不必過於擔心
您好,責任的釐清可能要看搶拍當下的必要性或有無避免的可能等等(這可能您才是專業,僅為舉例),例如籃球會有犯規的狀況,但犯規若造成對方腦震盪,似乎過當,如果你是受傷的人,這樣子的風險能同意逕以風險自負來處理嗎?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爭執當然可以,但因此造成的時間成本及衍生的費用等等,也應該綜合考量,如果球拍不會太貴,各退一步,也是協商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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