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稅務.行政訴訟 其他 489 次瀏覽
到職未滿一個月離職 月薪原本30952
可是公司說未滿一個月 薪資以24000/30(一天800)計算
再來公司說每個週休的薪水必須每滿一週才可以領
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c08ae300用戶 發表於 2021/04/30 05:3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4/30 10:14
    回覆諮詢(19863)、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針對雇主可能違反勞基法規定,建議您向勞工局申訴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4/30 12:2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薪水的支付方式應視勞動契約如何約定,又因您若未作滿一個月,對方或能按比例支付,但若有爭議,自能向勞動機關申訴。
    
    
                         
  • c08ae300用戶
    發表於 2021/04/30 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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